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
为贯彻落实上海“人才新政30条”,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6月20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外籍高校毕业生来沪工作办理工作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来沪工作。
按照通知规定,可直接来沪工作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分为四大类:一是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拟在“双自”地区就业的外国留学生。二是在中国境内高校(非上海地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拟在上海就业的优秀外国留学生。三是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拟应聘在“双自”地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外资研发中心的优秀外籍毕业生。四是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拟在上海就业的优秀外籍毕业生。
同时40岁以下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外籍青年人才可直接以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日前,上海纽约大学的第一届本科毕业生、来自美国的泰勒?保罗?罗瑞克,已获得全国首张本科学历外国留学生工作许可证。
据了解,目前已有数十名符合条件的非上海地区高校外籍毕业生准备来沪工作并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证。2016年底从浙江大学中国法专业硕士毕业的法国籍留学生Nina,曾在法国学习中国语言,因其在校期间成绩优异,了解法国又通晓中国法律,拟被某物流有限公司聘用担任合规管理审核人员,为其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通知进一步放开了外籍高校毕业生直接在上海就业的范围,顺应世界人才国际化流动的趋势,将会有更多优秀外国留学生享受此政策优惠,进一步助力上海成为国际一流创新创业人才的汇聚之地、培养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