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科研实力雄厚,人文底蕴深厚.
学校在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带领下,拥有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众多领军人才。在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中医院校学科建设水平,诚邀海内外具有优秀学术潜质的青年人才加入上海中医药大学,携手共建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成就精彩人生。
中西医结合流动站: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西医学科为上海高校高峰学科,是新中国最早成立中西医结合学科的院校之一,1998年获批博士后流动站,是首批获得中西医结合硕、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中医院校。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支撑平台。“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进入ESI全球前1%的学科。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 周岁(含)以下、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
2.近三年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 篇及以上(SCI 原创性研究论文影响因子 3.0 及以上者优先)。
3.如申请人在近三年取得高水平重要学术成果(如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发明专利等),入站条件可适当放宽。
4.合作导师具体研究方向和招收条件详见附件。
每年年薪税前可达20~45万元,获科研项目经费可达8~18万元。
基础年薪:不低于20万元/人/年。
获上海市“超级博士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助两年,15万元/人/年。
获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创新激励计划:实行入站奖励和在站奖励。
获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还可享受相应项目资助,主要包括: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等。
师资博士后享受学校新进教师同等薪资待遇,参与部门绩效分配。
住房保障: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请学校青年教师职工宿舍(具体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社保待遇:在站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户口及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办理落户以及子女入学手续。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孟老师
联系电话:021-51323043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上海中医药大学行政中心307室
邮 编: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