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的具体学科将在招聘岗位表中予以明确。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二)考核方式: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按照江苏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在50个工作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江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8780061
江苏大学
2023年5月2日